研究院信息中心关于保护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禁止过量下载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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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院所购网络数据库,尤其是学(协)会数据库(如ACS、AIP/APS等)在使用过程中有严格的知识产权条款限制,且数据库商全天候监控用户的文献下载数量,发现违规行为,将自动停止该IP对数据库的访问权限,情况严重的将诉诸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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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合肥研究院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研究院信息中心就院内用户使用网络数据库作出以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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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严禁使用任何自动下载软件或智能机器人下载工具进行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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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严禁整卷期批量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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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严禁合法用户将全文下载到本地硬盘以后送给非本单位用户非法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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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未经代理商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设代理服务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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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短时间内连续、系统地超量下载某数据库的大量全文,致使信息中心受到出版商的警告,信息中心向全研究院通报,并冻结违规IP对图书馆电子资源三个月的访问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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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将研究院IP资源供外单位人员使用造成过量下载,信息中心将追究IP责任人的责任,并冻结责任人对图书馆电子资源三个月的访问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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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所有过量下载文献,信息中心将按照50元/篇给予IP责任人经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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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节严重并导致严重后果,信息中心将报请研究院对责任人给予处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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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研究院信息中心 |
|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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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lib.hfcas.ac.cn/startpage.htm (点击直接跳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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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秒后将自动跳转到合肥研究院图书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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